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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金融危机 中国转危为机的牌还没出完
- 来源:新闻周刊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2日 09:36
- 在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最为艰难的时刻,一场历史性的变革拉开了大幕,它将以怎样的方式引领13亿人共渡难关,并完成最为深刻的社会转型?
“你们是13亿人口,怎么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跟我们一样?”还是在几年前,在北京召开的一个城市论坛上,一位韩国经济学家得知中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达到60%时,颇为吃惊地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表示。
韩国的人口与国土面积,仅相当于中国的浙江省,但其经济总量排名世界第十一位,过多依靠外需自在情理之中。“可是,你们是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有这么大的一个市场,却为什么跟我们一样呢?”这位韩国学者深为不解,“这意味着很大的风险。”
风险已成为现实。自从去年9月已成立158年的“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之后,次贷危机迅速演变为祸及全球的金融危机。恐慌情绪四处弥漫,一向以稳健著称的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写下封面标题:“世界站在悬崖边上”。
中国这个“世界工厂”突然面对外需急剧萎缩的局面,云集在珠三角、长三角的出口加工企业骤然陷入困境。
“有2000万原来已经出去就业的农民,现在失去了就业岗位回到了农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月2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背景吹风会上坦言,“今年有2500万农民就业压力比较大。”
2000万失去就业岗位的农民,已相当于1/3的英国人口。“以此而言,你要说中国是受金融危机冲击最重的国家,恐怕没有人能够怀疑。”一位宏观经济学家向《瞭望》新闻周刊发表评论。
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世界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并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超过一亿的人口从农村转移至城市,其数量是美国工业化时期从欧洲迁至美国人口的三倍。
在这场自1929年大萧条以来最为深重的金融危机里,中国将经历怎样的曲折,正空前吸引着外部世界的目光。
“那些坐在农田里无所事事的农民工(暂且不考虑他们的人数)仅仅是冰山一角。”英国《卫报》称,“他们曾为中国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但曾经从中受益的中国现在可能希望他们消失。”
一号文件挖掘“最大潜力”
英国《卫报》的评论并不能从中国政府近期出台的政策中获得支持。
事实上,中国政府正试图通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来应对这场国际金融危机。2月1日由新华社全文播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与之相关的28条政策措施。
“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中央一号文件称,“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
在28条措施中,最具突破性的是有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表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按照这一政策,农民将获得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将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将稳步开展,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将落实到农户。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也不能妨碍自主流转。”
“盘活农村土地市场意义重大,”一位深度参与农地改革决策的专家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经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全国的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初步形成,可是统一的土地市场,特别是建立农村的土地市场仍面对较大的阻力,这使得蕴藏在农地里的巨大财富无法释放。”
对农地进行确权、登记和流转,很容易让人想起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通过住房的私有化以及建立房屋交易市场,将存量巨大的公房变为资产向市场投放,使房地产开发空前活跃,由此拉动内需渡过亚洲金融危机。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在去年的一份年度报告里,对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作出评价:“仅就其对经济的影响来说,在迄今为止所有的制度改革中,只有80年代的农村联产承包制和90年代初的土地有偿使用可以与之相比。”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能否续写1998年的传奇——唤醒沉睡在农地里的“最大潜力”?这是观察当前中国经济的一大看点。
“渴望过上好日子的强大需求”
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还有一大任务没有完成——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至今仍未建立。
这使得住房的需求者被迫挤上商品房这根独木桥,并对房价的起伏格外敏感。
由于不动产税(物业税)缺失,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投入虽然提升了不动产的价值,却无法从不动产的保有环节中回收,这使得地方政府难以专注于公共服务的供应。
1994年分税制实行以后,财权向上集中,地方不能发行地方债券,地方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土地出让金以及本地企业的税源。
有研究数据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已超过财政预算的35%以上。
这样的利益机制驱使地方政府热衷于拆迁售地、“经营城市”,房价被越抬越高。
虽然中央政府在过去几年里密集出台防止房地产开发过热的调控政策,包括限制住宅的户型、面积,等等,房价却是越调越高。
转折在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出现——在经历了2006年、2007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在2008年同比涨幅呈逐月下降走势,且下降幅度明显,到12月份竟成为负数。
今年春节刚过,北京楼市即掀起新一轮降价潮,近20个楼盘以各种名目促销,部分楼盘在去年降价的基础上,再次大幅度打折销售,降幅超过30%。
截至2008年12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6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1.8%,增幅比1~11月提高6.5个百分点。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发出警告:空置房继续增加,将对中国经济产生很大影响,“如果上升到两亿平方米的存量房,那么它就压住了多少资金呢?如果算3000块钱一平米的话,那就是6000亿的资金被压住。”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1月22日在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却乐观地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是城镇化、工业化,是中国人民渴望过上好日子的强大的需求,这些需求仍然会推动中国经济未来的强劲发展。”
可是,规模可观的房地产库存已经表明,以商品房为主体的畸形的住房供应体系,已无法调动人们“渴望过上好日子的强大的需求”。
问题又回到1998年——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应该如何建立?换言之,以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应该如何建立?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为此提出了一个“更长远的、可以大规模吸收流动性的制度改革方向”:“借鉴1998年房改的经验,在劳动力充裕,要素价格较低的经济周期里,大规模建设新的廉租住宅,10年或15年之后,进行新的‘房改’。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经济低谷阶段就业和产能过剩的压力,另一方面,为下一阶段经济起飞,积累‘存量’资产。特别重要的是,可以大幅增加不景气周期里的社会稳定性。”
这份报告不留情面地指出:“农民工城市化的居住问题,是目前城市住房问题的核心。现在,这一问题的研究,根本还没有破题。”
土地积累“后遗症”显现
“如果说中国在这场危机的日子不会太差的话,是因为中国经济还有许多牌没有出完,像农地改革和住宅的可持续供应,这些全是硬牌。”一位赶在危机爆发前成功撤离华尔街的金融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评论道。
在过去的30年里,中国经济打出了三张“硬牌”,一是以优惠政策引入国外资金,二是大规模供应廉价劳动力,三是通过土地积累,即政府通过低价征用土地获得大量资金。
土地积累这张牌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成为国内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最重要的积累方式。依靠土地积累所获得的资金总量,要远比从国外引入资金大得多,有研究机构测算总量远远超过20万亿人民币。
在城市化过程中,被征收的农地,只能按原用途得到补偿,这使得农民无法分享城市化的成果。
而城市政府往往固执地认为,不能够按市场价值补偿农地的理由是,农地的市值是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投入外溢的结果,理应由城市回收。
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大量失地农民陷入困境,沦为城市化的“弃婴”。
“现在我国中西部地区重大群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普遍低价征地行为引起的。”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韩康最近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土地资本积累的后遗症“非常突出”。
大规模从农村转移土地财富虽然推动了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却使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雪上加霜。
农业部部长孙政才去年8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称,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扩大到了3.33: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大的一年。
城乡地权归位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赋予农民“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可在一定条件下作为资产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同时,要求“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再次肯定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现实。
这一制度安排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似。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在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情况下,公民获得了可以自动续期的、也可被称作“稳定并长久不变”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虽然物权法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但在2003年中共中央提出“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如果开征了物业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稳定并长久不变”。
中国城市土地存在私有产权的历史是在1982年——中国开始市场化改革的第四个年头结束的,那一年,新修订的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之后,地方政府竞相出让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成为一股潮流。
而1982年之前,中国城市仍有相当一批居民依法持有房地产所有证,每年(文革期间除外)定期按照标准房价、标准地价、标准房地价,以固定税率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计划开征的物业税则试图在城市土地国有的基础上,一定程度延续城市房地产税的传统,改善过度依赖卖地和工业税收的地方财政,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的报告甚至认为物业税的开征可能对农地入市产生正面影响:“要求农地补足基准地价(土地开发成本)并支付物业税(日常服务)后,进入市场,政府的土地收入就不会流失,物业则可以调节农民转换用途的意愿,防止大规模农地流失。”
旧的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
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围绕土地产权和税收而进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将缔结公权与私权的新型契约,深刻影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同时要求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这一改革能否成功,与政府职能的转变高度关联。
来源不良、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地方财政,已使公共产品的短缺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一大矛盾,公民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高支出及其预期,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国内的有效需求。
中国城镇住房私有率超过80%,位居世界前列,既表明中国社会在经历深刻转型的现实,又暴露政府部门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能力不足。
尽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欧美国家已成功通过有效的金融政策,以先租后售等方式将保障性住房设计成为一个能够产生长期回报的投资品,并拉动巨大的国内需求,但类似的政策尚未在中国流行。
以拆迁来制造被动性住房需求以刺激经济发展的“传统做法”,仍在一些城市保持着强大的惯性,虽然其弊端在过去已经显现——使社会财富大规模向强者转移,贫富差距越拆越大——但一些官员似乎对此无动于衷。
世界银行《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0.47(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
在列出的127个国家中,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有94个,高于中国的只有29个,后者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高于中国。
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局面,与城乡二元结构、公共产品短缺一样,为国内需求的释放制造了巨大障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作出这样的判断:“中国经济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一个旧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新的增长模式有待确立的时期;一个短期内承受巨大硬着陆风险,中长期转型任重而道远的时期。”
他认为:“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显得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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