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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电信2015年市场前端实体渠道巡检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 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3日 13:58
- 2015-07-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信) 2015年市场前端实体渠道巡检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项目招标规模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服务内容
预估投资(万元)
(含增值税)
标包1
自有营业厅巡检
12.1
标包2
渠道网点巡检
170.8
总计
182.9
注:以上投资为预估投资,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1.2招标范围及内容:
全面了解和评估北京电信各类服务窗口(包括自有营业厅、合作营业厅、专区、专营店、商超专柜等)的客户服务水平的现状,通过月度开展渠道暗访、流程穿越检查、同业服务水平对标。
1.3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1.4中标原则:
各标段分别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其中标包1:自有营业厅巡检中标人1名;标包2:渠道网点巡检中标人2名,第一名份额55%、第二名份额45%。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年检报告、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涉外调查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须具有类似暗访业绩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 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否则框架或集中招标合同中的金额在评标时不计入业绩总额内)。
2.6 财务要求:良好,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2.7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无诉讼仲裁、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和购买标书款凭证于2015年7月22日至7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与下午13:30时至17:00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大写)(¥300),售后不退。采用电汇方式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户(公对公)。招标代理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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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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