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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今年CPI涨幅不可能到4% 2%或目标更合理
-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5日 11:02
- 作者认为,将2009年全年的价格上涨调控目标确定为4%或许是一个充分考虑了留有余地和引导价格预期的结果。综合分析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国内经济所面临的实际情况以及多年来我国CPI的运行趋势,2009年我国CPI涨幅达到4%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如果真的出现也将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将该目标调整为3%左右或许较为客观,如果能调整为2%左右则更为合理。
2009年管理层将我国CPI涨幅调控目标定在4%左右,而这个目标的制定,与当前价格总水平下降运行的现状以及通货紧缩压力较大的价格变化趋势有着较大的反差。根据计算,2008年价格变化对2009年的翘尾影响为-1.2%,也就是说,如果2009年没有新的涨价因素,则2009年价格总水平将下降1.2%。而要真的达到这个对于全年4%左右的价格总水平涨幅调控目标,则2009年全年将新涨价5.2%左右。
这样的价格涨幅在2009年会出现吗?如果出现这样的涨幅,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对此,本人谈点自己的看法。
今年CPI涨幅不可能达到4%
首先,全年5.2%的新涨价幅度(即全年涨幅为4%)几乎不可能出现。从本世纪以来价格运行的实际结果来看,全年新涨价幅度从没有达到过5.2%的高度。2001年以来,全年新涨价最高的是2007年为3.2%,最低的是2008年为-0.6%,8年的平均值是0.84%。比较来看,均与5.2%的涨价幅度相差甚远。特别是在今年全球经济危机、通货紧缩的大环境下,更不可能达到5.2%的新涨价幅度。
其次,2009年可能出现的价格运行结果。如果按2001-2008年平均年新涨价幅度为0.84%估算,考虑全年平均 -1.2%的翘尾影响,2009年CPI涨幅将为-0.4%;如果按本轮经济增长周期中经济增长最高的、价格涨幅最大的2003-2007年的平均新涨价幅度计算,这期间的平均年新涨价幅度为1.54%,按此推算,2009年CPI涨幅将为0.3%;按本轮经济增长周期中经济增长过快、通货膨胀压力很大、社会价格上涨预期较高的2007年计算,全年新涨价幅度为3.2%,则2009年价格总水平将上涨2%左右,都明显低于4%的幅度。
第三,国际、国内经济与市场环境对价格上涨形成较大的压制。从国际经济形势来看,目前美国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加剧和蔓延,2008年第四季度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都面临着衰退,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国家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数据显示,2009年前两个月,全球的经济增长、消费需求、外贸出口、就业等数据基本上处于近几十年的最坏水平,或将出现近几十年的最低增速,国际市场价格存在着不小的下降压力。
从国内经济来看,受此轮经济危机影响,2008年第四季度我国GDP仅增长6.8%,2009年前两个月工业增加值增幅回落到3.8%的低水平,外贸出口的降幅也扩大到17.5%和25.7%。尽管我国政府针对金融危机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政策措施,对防止经济进一步下滑、改善增长预期和社会信心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的效果尚未充分显现。总体上看,国内市场价格还处于下降趋势中。
第四,国内商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我国食品价格面临较大的下降压力:在农业连续5年增产、国际市场价格明显回落的情况下,粮食价格难以出现上涨。在国家大力扶持优惠政策的激励下,生猪生产迅速恢复,猪肉价格也存在下行压力。春节后随天气的转暖,蔬菜价格也面临下降的局面。而在非食品价格方面,当前我国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的格局仍没有改变,加之今年城镇居民就业难度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困难增加,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的格局将可能进一步加剧,工业消费品价格面临更大的下降压力。
第五,各种价格改革对价格总水平上升的综合影响有限。尽管推进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以及公共服务价格矛盾的梳理等调价措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CPI上涨,但这种影响的范围和力度都是有限的,对我国CPI上涨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CPI上涨4%的不利后果
如果真的出现4%左右的价格上涨,那将产生不利的结果。从目前的价格总水平运行趋势和影响因素来看,预计在2月份之后,我国CPI同比涨幅很有可能是持续下降的:2、3月份因为全国众多地区出现连续的雨雪天气,许多地区出现短期的运输困难,致使鲜菜、水果等食品价格在春节过后的2月份未能出现应有的回落,但在4月份以后这种影响将会消失,预计4、5、6月份价格总水平将保持正常幅度的回落,因此,3-6月份CPI的环比价格变化可能是持续下降的,加之3-6月份的翘尾影响平均在-1.5%左右,因此3-6月份的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不会小于-1.5%。考虑到前两个月CPI累计同比下降0.3%,则上半年累计价格总水平下降幅度将超过1%。
因此,如果2009年达到4%的价格涨幅目标,则下半年的平均价格涨幅将要达到9%左右,超过2008年2月份的最高涨幅。如果再考虑到下半年价格涨幅是逐渐加速上涨的趋势,则2009年后期的价格涨幅可能出现明显高于10%的价格涨幅。其直接的结果将是严重的通货膨胀,这显然不是我们制定价格上涨4%目标时所希望的。
同时,根据我国目前价格运行的特点分析,在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的环境下,CPI的上涨主要由食品价格上涨引发。如果今年价格涨幅真的达到了4%,则将主要由食品价格上涨所拉动,其涨幅很有可能将超过2008年2月份23.3%,重要食品的价格甚至或将出现20-50%的涨幅。在当前粮食价格、猪肉价格仍在较高价位的情况下,如果再一次出现暴涨,不仅仅会产生严重的通货膨胀,危及经济的健康运行,也会影响社会的稳定,这更不是我们制定价格上涨4%目标所希望的。
应对调控目标进行合理调整
在笔者看来,4%的价格上涨调控目标是一个充分考虑了留有余地和引导价格预期的调控目标。当然,我们理解,4%的价格上涨调控目标的制定,是预留了相当大的保守空间。除了为完成价格调控任务留有充分余地之外,也为资源价格改革、梳理公共服务价格矛盾预留了充分的空间,还充分地考虑了不确定因素对价格上涨的影响以及价格预期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等各方面因素,更重要的是为了提振经济增长的信心、为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价格预期而设定的价格调控目标。我们也知道,4%的价格涨幅调控目标的引导作用远远大于实际的操作意义,实际执行结果很有可能大大低于4%的目标。但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价格调控目标的设定既要考虑稳妥、留有余地,更要科学、与客观实际相协调,即使不提倡准确性,也不能太脱离客观实际而片面强调稳妥,要与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协调,否则将失去引导预期的目的。
因此,笔者建议将2009年价格涨幅调控目标进行合理的调整,原定4%左右的价格涨幅调整为3%左右或许较为客观,如果能调整为2%左右则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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