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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认为可能降个税税率 调整起征点可行性不高
-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5日 08:58
- 访谈人物身份
安体富: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王纪平:北京市政协常委、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
刘桓: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两会之际,个税税制和起征点、税率等问题,一时成为众多读者、网友、专家学者热议的话题。本期国是论坛将笔触对准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的2009年1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今年税务机关将加快推进税制改革,特别提出要研究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案。部分专家学者特别通过本报,表达了个税兼顾社会公平原则与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方向正确关联的观点。
京华时报:坊间一直传言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会提高个税起征点,这种可能性大吗?提高起征点利弊如何?
刘桓:提高起征点的方法虽然最为简单,但是却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约。今年财政赤字问题可能比较突出,而同时国内还要适当增加国民收入以拉动内需,政府如何“左右手互搏取得最佳平衡点”是件困难的事。同时,如果像某些专家所说,让起征点提至6000元或8000元,起征点提高太多,一方面财政收入受影响较大,另一方面也会让收入几百元一千多元的群众感到不满,为何收入四五千元的高收入群体也不缴税?而假如起征点只小额提高,则作用有限,意义不明显。
此外,今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同比降低17%,在财政收入减收增支的情况下,导致提升个税起征点的空间不大。
安体富:百姓可能更希望提高起征点,因为对于个人来说效果立竿见影。只要是在纳税范畴内的人员,缴税额就会相应减少,还有一些人就可以不用纳税了。不过,这种做法税率太高也太复杂,反而造成一些人偷税动机更强的问题。
降低税率可能性大,年内有望推出
京华时报:降低税率是否是最理想的改革方式?
刘桓:目前,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税率,税率从5%至45%不等。当前降低最高一级税率,如从45%降到40%甚至35%,同时简化复杂税制,譬如由九级改为四五级,这种方式既方便执行操作,社会接受程度也比较高。即使起征点2000元和最低税率5%都不变,只要最高税率降低,中间税率合并,此举仍将可以扩大低税阶层的受益面,让更多的人都能只缴少量的税。虽然降低税率并非最合理和最终改革方向,但今年国内实行这一改革方式的可行性却是最高的。最快的话,上半年就可能推出这一方案。
安体富: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时,如果改为只有三四级税率,最高档从45%至少降到40%左右,最低档5%不变,将会使今后征纳关系更为顺畅。
全国两会正在召开,不少委员、代表应该会就此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过,今年上半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可能性不大,倒是下半年有关部门可能通过观察财政收支状况,出台降低税率的调整举措。
综合税制最科学,官员需要晒收入
京华时报:很多人认为个税推行综合税制,是个税改革的终极目标,也就是最终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变“个税”为“家税”,您是否认同这种观点,推行难点在哪里?
王纪平:个税综合税制是当前国际趋势,这种征收方法更为科学,但当前的难点是硬件条件,这应该是推行的最大阻力。目前我国个人收入来源过于复杂,而个人信用系统还不够发达。同时,虽然像北京等省市已实现省级联网,纳税人可跨区申报个税,但在不少省市,都还只做到了县一级联网,税务部门核查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比较困难,不利于推行综合税制。
安体富:从硬件条件来说,我国目前已基本具备。但涉及到由综合税制引申产生的财产收入真正透明问题,倒是可能受到一些阻力。不过,包括官员、国企高管等人群的财产收入透明问题,只要国家决定改变是可以解决的。如果个税改为按综合税制征收,官员、国企高管等人群应带头申报,为群众做表率。
京华时报:个税推行综合税制,需要具备哪些具体条件?
安体富:个税改为按综合税制征收应具备四大条件。这包括了实行纳税人永久税号;个人报酬完全货币化;推行非现金结算;建立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的联网系统。其中,个人税号可以身份证号代替,非现金结算在计划经济时代就能做到,现在也不成问题,目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越南已经做得不错了。我国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的联网系统要升级支持综合税制,也可以做到。
可效仿美国个税制,年终多退少补
京华时报:如果推行个税综合税制,何时启动为宜?
刘桓:当前立即推行个税综合税制的可行性不高,因为各方面条件还不成熟。目前,我国已逐步推行了财政、税务、国库和银行的联网系统,但主要覆盖了缴纳个税的个人群体,个体户群体普遍还没有被纳入。国内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和较为完善的联网体系建设有望具备一定规模,至少需要5年时间,届时才可以推出个税的综合税制。
王纪平:我国的个税改革应确定以分类税制到综合税制的改革为终极目标。我国可以在近期先推行征收方式的改革,实行个人所得税按月预缴、年底汇算清缴制度,之后视具体情况再推开。
京华时报:在我国逐步推行个税综合税制的过程中,具体如何操作为宜?
安体富:如果进行这一改革,出于公平税负的考虑,各省市应同步实施。否则各省市有的实行综合税制,有的实行分项征收,税负不同,可能引发一些人有目的地转移收入,并借机逃税。
王纪平:具体来说,应尽快先推行类似美国的个人报税制。届时,纳税人可以在单位代扣代缴的基础上,每月先按月预缴个人所得税。年终时个人再向税务部门整体申报一次,并实行多退少补。因为这种方式部分类似于已经推行几年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个税,容易为大家接受,只是覆盖面从高收入者扩大到所有人。
个税可挂钩养老金,炒股亏损者减税
京华时报:让大家改按综合税制缴纳个税,还需要其他配套措施以提高新政的可行性吗?
王纪平:在征收方式改革之后,国家应尽快制定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相关的退税和减税计划。例如对残疾人进行退税,对炒股、买卖基金亏损者可以适度减税。也就是说,不能让个税征收只进不出,必须考虑个税征收中必要的扣除因素。
改为个人自行申报和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后,可能会出现一些人不诚信,故意少申报少缴税的问题。届时税务部门可以改变罚则,提高处罚力度,对检举偷税者给予更多奖励。
同时,也希望国家将纳税与基本养老金予以挂钩。个人缴税越多,退休后养老金也适度提高,这就会提高大家纳税的积极性。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放弃综合税制的改革方案,也可考虑以月收入1万元为分界线,高收入者税率固定为20%,相对低收入者固定为10%,尝试改为实行固定一两档税率的统一税制。
-关于个税那些事
1。个税征收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税征收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面最广,税率最复杂,争议也最大。它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分级,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共9级。
3。个税征收情况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54219.62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3722.19亿元,占全国税收的6.8%左右。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其中主要来源是工资薪金收入。在200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税收入2240.65亿元,占个税总收入的66%以上。
4。实例看个税缴纳比例
李明(化名)为某文化事业单位员工,其收入情况如下:单月工资(浮动)为9780元,餐补330元,合计10110元,扣除单月养老保险581.44元、失业保险金36.34元、医疗保险金148.36元、住房公积金360元,实发工资为8983.86元,按目前的起征点,李明当月缴纳个税为1021.77元,最后领到手里的工资为7962.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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